案 例:
曲某是一家公司市场部的员工。这个公司的市场部有个很突出的现象:每个月的中甸,其市场部主管王经理都会张罗大家聚餐,有时是王经理出钱,有时是王经理和市场部刚拿到提成的同事一起请大家吃,有时又是大家实行AA制付款。前不久的一次聚餐上,曲某在离席取物时滑倒受伤,他原本腰就不好,这下摔倒扭伤腰,导致要住院治疗了。曲某认为自己的这种聚餐是一种部门“团建”,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种形式,认为在这种场合摔伤应该属于工伤,于是要求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,但公司拒绝了。曲某觉得公司没有人情味,于是自己来申请工伤认定。经人社部门结合证据展开了调查。调查发现,此类聚餐均为王经理自行组织,公司管理层并不知情,公司财务也没有关于部门聚餐的报销制度,聚餐为市场部成员自愿参加,王经理并没有强制要求大家参加的行为;也没有限定聚餐时大家的聊天内容,其工作进度、公司事务和家长里短都是聚餐气氛的“调料”。所以,人社部门不予认定曲某为工伤。
分析:
曲某是否认定为工伤,判断依据为“其参加的聚餐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组织活动”。本案中,聚餐是王经理自己组织的,公司并不知情,并非公司行为,大家也是自愿参加,聊天内容也不限定,且并不带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强制目的性,因此不能视为“用人单位组织活动”。
撰稿人:法务部 龙爱民
2025.7.24.